Free yourself from fixing complex.
eleven

就个人来说,我很难理解同性恋这种行为或者说"人群"。天分阴阳,人分男女,爱慕异性至少应该是人类的自然属性吧。假如有人说,Ta的性取向有别于大众,我就会觉得这个人很怪异,而无论Ta在其他方面表现得有多么正常。

 

上学的时候经常见到某些女生们走路的时候喜欢手拉手,偶尔为之我会觉得是友情使然,经常被我看到,我就会觉得毛骨悚然。两个生理构造几近相同的人怎么可以互相性吸引?所以,假如有一个les或者gay同我有很正常的人际交往,我会很阴暗地在心里堤防ta。这个,我承认,某些方面,我比较保守一点。

 

然而,我并不是在批评同性恋。在这种无关公众相当私人化的现象面前,我坚持认为这是个人选择的自由,无关道德也并不违反法律。我的态度是:合情合理合法,但是,我并不支持,一句话总结之:

 

让他们折腾去吧,不关我的事情。

2008-08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