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7日,湖北省公安县纪委干部谢业新身中十一刀,胸部、颈部、腹部和左右手手腕多处受伤,最终因心脏附近一主静脉破裂而死亡。公安县政府30日发表声明,称“公安机关经缜密调查,确认谢业新系自杀身亡”。此言一出舆论哗然,在“自杀”之前,谢业新曾参与了一起涉及公安县党委副书记的腐败调查,但在死前一个月他被勒令不插手此案。公安县的政府官员都拒绝再发表评论。不过也有支持一方,犯罪心理学家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和法医学专家、华东政法大学的闵银龙教授分别从心理学和法医学角度进行了分析,认为人在极度痛苦,一心求死的情况下,是有可能采取自虐式的自杀方式的。另外,11处刀伤也并未罕见,国外最多有100多刀的案例,自杀者也有能力完成。
如果是真的, 那怎么连自杀都做不利落的人也能打入和谐内部? 你还要指望他们利国利民? 教授们动辄"心理学角度"和"法医学角度", 你们这帮变态能以人眼看世界么?
via 163, solidot.